2017年石河子第二十二中学一年级、七年级新生8月15、16号新生摸底、)8月18、19日报道,外来人口以及本市报名材料公布,望各位学生以及家长及时了解学校信息,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校进行摸底以及报道。
一、招生原则
2017年秋季一年级、七年级的招生工作以学校为主体,按照教育局制定的招生条件、学区范围和招生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在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状况,按划定的学区范围和核定的学校招生规模,对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学位分配。
二、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未入学,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具有学区(47、48、56、57、63、64、六宫村);
2.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即该房产产权清晰,受法律保护,可进行不动产登记);
#p#副标题#e#
(二)七年级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1.具有学区(47、48、56、57、63、64、六宫村);
2.其法定监护人在石河子第二十二中学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即该房产产权清晰,受法律保护,可进行不动产登记);
三、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6月12日-6月15日,到学区内社区及周边三所幼儿园(银河、小太阳、春光)进行适龄儿童摸底调查。
(二)6月16日上报摸排调查表、招生计划。
(三)8月12日张贴招生公告,同时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生公告。
(四)8月15、16号新生摸底
( 五 )8月18、19日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报到。
四、登记、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生(本市)
1.含有适龄儿童簿原件;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招生学区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身份证(父母一方)
4、参加居民医保本或者医保号
5、一年级新生需要提供所在社区的预防接种证明。
(二)非生(外来人口)
1、含有适龄儿童簿原件;
2、房屋租赁(租期至少1年)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3、身份证(父母一方)
4、在石河子市或开发区企业就业劳动合同(至少1年)或营业执照。
5、参加居民医保本或者医保号。
五、联系电话:0993-262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