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2019年(近四年)录取分数线是多少?相信参加艺考的同学都知道中央美术学院是的大学,很多同学在这个时候都是希望自己能够拼尽全力考上自己想要去的大学的。那么作为国内学府的央美,每年高考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呢?自己跟这个录取分数线还能够差多少?需要在后面努力到什么程度呢?以下就是伊顿教育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具体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中央美术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高等美术学校。现设有中国画-学院、造型学院、 设计学院、建筑学院、人文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实验艺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八个分院, 并设有造型艺术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中央美术学院2019年录取分数线』
一、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录取标准如下:
1.中国画:名次录取至第37名。
2.书法学:名次录取至第19名,并列1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0.775分。
3.造型艺术:名次录取至第174名。
4.实验艺术:名次录取至第37名。
5.城市艺术设计:名次录取至第372名,并列37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6.383分。
6.新疆协作计划:名次录取至第1名。
二、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录取标准如下:
7.艺术设计:名次录取至第194名,并列19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0分。
三、成绩合格,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录取标准如下:
8.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712分(其中重庆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857分,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106.857分者,名次录取至90名)。
9.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182分。(山东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864分;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44分)。
10.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059分。
四、港澳台联招考生
合格考生按平行志愿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较低107.75分。
其它说明
1.考生可于2019年7月15日后登录http://zscj.cafa.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预计2019年7月15日寄出。(香港免试生除外)
2.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3.有关2020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2020年1月登陆我校网站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cafa.edu.cn。
4.招生咨询电话:010-64771056/64771552。
特殊说明:
(1)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对于艺术类高考与普通类高考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普通类高考;
(3)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本科A段线/本科第一段线;
(4)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
(6)录取省考生时,各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同要求: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须达到2B4C1合格;
(7)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8)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18年录取分数线』
一、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录取标准如下:
1.中国画:名次录取至第36名,并列36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9.479分。
2.书法学:名次录取至第21名。
3.造型艺术:名次录取至第137名。
4.实验艺术:名次录取至第39名。
5.城市艺术设计:名次录取至第478名。
6.新疆协作计划:名次录取至第8名。
二、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录取标准如下:
1.艺术设计:名次录取至第名,并列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3.629分。
三、成绩合格,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录取标准如下:
1.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490分。
2.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909分。(山东省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545分。)
3.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894分。
变化:2019年相比2018年,城市艺术设计录取名额大幅减少,新疆协作计划则由原来的8人变为只录取1人,其余变化幅度不大,按文化课成绩排名的三个相比去年比较平稳。
『中央美术学院2017年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
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34名,并列3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808分。
二、书法学:
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2名,并列2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5.577分。
三、造型艺术:
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44名。
四、艺术设计:
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331分。
五、建筑类: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5.676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522分。
理科: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069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268分。
六、美术学: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6.577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8.510分(其中山东省录取至100.189分)。
七、艺术学理论: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360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745分。
八、实验艺术:
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3名。
九、城市艺术设计:
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
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
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29分。
十、新疆协作计划:
造型艺术: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十一、港、澳、台、华侨:
1.造型艺术: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8名;
2.实验艺术: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3.艺术设计: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9名;
4.城市艺术设计:按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5名。
『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录取分数线』
一、中国画:
1、按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名次录至 36 名。并列 36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86 分。
二、书法:
1、按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名次录至 15 名。并列 15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32 分。
三、造型艺术:
1、按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名次录至 157 名。并列 157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64 分。
四、实验艺术:
1、按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名次录至 51 名。并列 51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434 分。
五、艺术设计:
1、按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 分。单科:语文 80 分,外语 70 分;
2、文科名次录至 163 名。并列 163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601 分。
3、理科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 539 分。
六、建筑学: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
①北京录取 9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5.855 分。
②其他省:录取 31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101.821 分。
理科:
①北京录取 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5. 分。
②其他省:录取 3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8.039 分。
七、美术学:
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录取 1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7.582 分;
2、其他省录取 65 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 98.431 分。
八、影像设计:
按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2 人。
①造型艺术按排名录取 5 名,文化课较低分数: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231 名,并列 231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4 分
②实验艺术按排名录取 1 名,文化课较低分数: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63 名,并列 63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2 分
③艺术设计(文科)按排名录取 5 名,文化课较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62 分。
④建筑学(理科)按排名录取 1 名,文化课较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名次录至 18 名。并列 18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13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70 人。
①造型艺术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取 52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45 分。
②艺术设计(文科)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取 12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其文化分数录至 420 分。
③实验艺术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取 3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52 名,并列 52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2 分。
④建筑学(理科)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取 3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18 名。并列 18 名,其文化分数录至 482 分。
九、信息设计:
按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8 人。
艺术设计(文科)按排名录取 18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388 名,并列 388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60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39 人。
①艺术设计(文科)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取 32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为: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56 分。
②造型艺术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取 7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为: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29 分。
十、空间设计:
按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1 人。
①造型艺术按排名录取 1 名,文化课较低分数: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125 名,并列 125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8 分
②建筑学(文科)按排名录取 10 名,文化课较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08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29 人。
①造型艺术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取 19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396 名。并列 396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9 分。
②建筑学(文科)兼报考生中按课排名录取录取 10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为: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547 分。
十一、产品设计:
按排名录取。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排名录取 13 人。
①艺术设计(文科)按排名录取 7 名,文化课较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251 名,并列 251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52 分。
②建筑学(文科)按排名录取 6 名,文化课较低分数: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90 名,并列 9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75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52 人。
①造型艺术兼报考生中按排名录取 25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395 分。单科:语文 75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35 分。
②艺术设计(文科)兼报考生中按排名录取 12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210 名。并列 21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14 分。
③建筑学(文科)兼报考生中按排名录取 15 人。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41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名次录至 90 名,并列 90 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 451 分。
十二、家居产品设计:
按排名录取。
1、 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 18 人。
文化课较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 38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 40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① 从中国画录取 1 人。名次录至 36 名,并列 36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92 分;
② 从设计(文科)录取 6 人。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44 分;
③ 从设计(理科)录取 1 人。名次录至 19 名,并列 19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21 分;
④ 从建筑学(文科)按排名录取 8 名。名次录至 138 名,并列 138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94 分。
⑤ 从建筑学(理科)按排名录取 2 名,名次录至 185 名,并列 185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515 分。
2、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 72 人。
文化课较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 390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 405 分,单科:语文 75 分,外语 65 分;
①从中国画录取 3 人。名次录至 27 名,并列 27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396 分。
②从造型艺术录取 11 人。名次录至 444 名,并列 444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48 分。
③从设计(文科)录取 24 人。名次录至 303 名,并列 303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532 分。
④从设计(理科)录取 6 人。名次录至 364 名,并列 364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500 分。
⑤从建筑学(文科)按排名录取 22 名。名次录至 138 名,并列 138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28 分。
⑥从建筑学(理科)按排名录取 6 名,名次录至 50 名,并列 50 名,文化课分数录至 471 分。
十三、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
1、油画:1 名(汉语言)。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390 分,排名录至第 2 名。
2、中国画(工笔人物):2 名(汉语言)。文化课较低分数线:总分 390 分,排名录至第 2 名。
十四、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
1、中国画: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390 分,排名录至第 1 名;
2、造型艺术: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390 分,排名录至第 1 名;
3、艺术艺术:8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390 分,排名录至第 13 名;
十五、港、澳、台、华侨:
录取 12 人。其中:按排名录取 9 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3 人。
1、造型艺术: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00 分,排名录至第 6 名;
2、艺术设计:6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20 分,排名录至第 17 名;
3、实验艺术: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00 分,排名录至第 1 名;
4、影像设计:1 人,文化课划线:总分 415 分,排名录至第 17 名;
5、建筑学:2 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 494 分;
6、美术学:1 人,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 473 分。
注:1、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办法:
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考生所在省本科(非艺术类文/ 理)一批线 ×100
2、按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折算: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为 750 分,语文、英语单科为 150 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不是 750 分,语文、英语单科不是 150 分时,文化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
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为 500 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 350 分。
折算后成绩为:350÷500 ×7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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