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发布关于2018年招收广播电视编导学生的简章,简章介绍了关于学校对于招收广播电视编导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学历及学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报考要求等等,那么想要了解2018年上海政法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招生简介的学生,大家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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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及计划
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 |
25 |
上海9、6、3、安徽3、江西2、甘肃2、 |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 |
25 |
上海9、4、安徽3、江西3、甘肃2、湖北4 |
备注:招生及计划以各省(市)高考填报志愿计划书公布人数为准。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较高不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三、学历及学位
修学期满,符合要求的,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高水平应用型纪录片创作人才。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系统地掌握纪录片制作技能和方法(包括导演、摄像、文本写作、后期制作等),养成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以及创作纪实与虚构类影视作品的综合能力。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思维,熟练掌握影视摄制理论和操作技能,并拥有的影视编导能力、后期制作能力,能胜任纪录片摄影、故事片摄影、新闻摄像、电视广告摄影以及图片摄影的影视制作人才,培养在不同类型的影片、视频制作工作中具备较强的创作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和实用性人才。
五、培养要求
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要求学生学习纪录片创作基本理论和知识,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严格按照纪录片创作规律和工作流程,分步骤、分工种地进行纪录片选题策划与文本创作、导演与先期采访、影像与声音的前期拍摄与录制、后期剪辑与特效制作、音视频合成与包装以及纪录片传播与推广等。此外,扩展性地培养学生在虚构类影视创作的基本能力,以适应市场需求。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要求学生学习影视摄影摄像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强调实战性和应用性能力的培养。学生主要学习摄影摄像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影视剧、新闻、广告、网络视频、航拍、特殊摄影等服务于各类媒介的摄影摄像技术,并能够独立开展平面创意设计与制作、微视频网站建设,具有影视编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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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课程
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
本开设20多门必修课和选修课程,主要有影视艺术学、影视编剧、影视导演基础、世界纪录片史、纪录片导演、电视采访、摄像基础、影视语言、影视剪辑艺术、影视理论研究等;并为培养学生的纪录片创作能力,配合主干课程,开设工作坊课程,如剧本创作工作坊、纪录片工作坊、微电影工作坊、电视栏目工作坊、影视节目包装与制作工作坊、影视创意制作工作坊、融媒体工作坊等。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
本开设20多门必修课和选修课程,主要有影视艺术学、影视语言、图片摄影、摄像基础与纪录片摄影、故事片摄影、影视航拍语言与特殊摄影、影视照明与布光、录音与声音设计、影视剪辑、影视特效制作、影视调色学等;并为培养学生的影视创作能力,配合主干课程,开设工作坊课程,如剧本创作工作坊、纪录片工作坊、微电影工作坊、电视栏目工作坊、影视节目包装与制作工作坊、影视创意制作工作坊、融媒体工作坊等。
另根据学校完全学分制、选课制、“2+1”三学期制和导师制的教学管理模式,学校建立了弹性化课程体系,重视通识教育、学科交叉和课程更新,除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外,还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系列讲座课程、专题课程、研究型课程。学校还为学生提供包括法学等的副(辅)修学位,学生按规定修满副(辅)修学位课程的学分即可获得副(辅)修学位证书。
七、培养模式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本强调化、应用性。学习期间,学校将充分利用媒体在上海纪录片学院建立的创作基地和校外海外建设的实训基地,开展和强化训练。
2.开放性学习模式
上海纪录片学院与多所国外院校开展教学与实训项目,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基于学生本人意愿可赴校外、海外实习实训。参加海外学习或实习的费用原则上由学生自理,其中部分学生,学校可按照规定予以资助。
3.内部选拔机制
本学生培养力求按照“人尽其才”、“分类培养”、“优中选优”的原则,两个方向在一、二年级统一上课,三年级分流,并在课程及工作坊的教学过程中,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对拔尖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培养,包括可赴海外训练。
八、就业去向
(一)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
面向传媒与文化艺术领域、各级电视台、电影公司、影视制作机构、影视剧组、影视工作室、网络媒体,移动媒体、演艺团体、广告公司以及其它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宣传企划部门。
(二)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
面向传媒与文化艺术领域、各级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网络媒体,平面媒体、广告公司、出版单位、演艺团体、旅游产业、勘测机构以及其它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宣传企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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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要求:热爱广播电视编导,有敏锐的艺术感知力,有的艺术特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夜盲;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同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3.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应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类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十、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取得相应编导类合格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较低控制线。
2.录取时,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考核,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志愿间无级差分,按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折算总分相同考生以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统考成绩 |
×500 + |
高考投档成绩 |
×500 |
统考 |
高考文化 |
十一、其他
1.投诉监督电话:021-39225153;联系部门:学校监察室。
2.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毗邻佘山旅游度假区)
邮政编码:201701
招生网址:http://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shuplzsb/
招生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9225351、3922517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5:45,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3.本招生简介解释权属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