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原因,目前陕西省中小学还没有开学,开学时间已经确定,高三年级3月3十日开学,中考年级4月7日开学。对于各位家长和同学来说也应该算是一个好消息。但很多家长还比较疑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因为前两个月几乎没有去学校学习,那么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是什么样子呢?到底该不该收取费用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看一下陕西2020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细节。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陕西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的通告
陕发改价格〔2020〕367号 3月27日,陕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陕西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的通告》。防疫期间,学校按照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和我省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通告》规定:公办小学、初中的农村学校,代收费中的“初中毕业考试报名考务费”为40元/人次。服务性收费中的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公办小学、初中的城市学校,代收费中的“初中毕业考试报名考务费”为40元/人次。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的标准免收学费。公办职业高中,学费为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按相关文件规定,正式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学生除外)。
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由各地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陕西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一览表
以上就是2020年陕西省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详细内容,相信大家也已经对收费有了的了解。同时小编也希望各位同学在开学后要认真学习,努力备考,因为我们的考试马上就要来了。所以要好好为考试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