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录取结果查询已经被录取了,但是为什么还要以通知书为准?很多不能理解为什么有这样的公告内容就觉得难道在网上查询已经被录取还会发生改变吗?其实还真的说不准的。因为网上查询到的成绩并不是较终结果,可能只有99.99%的准确率。到现在为止,也是只有纸质版的录取通知书才能够称之为大学的较终录取结果,对于高考考生而言,也只有拿到高考录取通知书才能够更加放心。
现在的高考招生,采用的是“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方式。
在正式录取开始之后,省招办按照平行志愿或者顺序志愿的投档规则,把符合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投递给高校,由高校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如果你的高考总成绩,单科成绩以及体检结果等各方面,都符合院校的录取条件,那么此时你的答案就会变成拟录取。
高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后,还需要经过省招办审核。
高校需要将拟录取名单,包括高考统考、保送、单独招生、提前批等,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标注好招生类型之后,发送到对应的省招办进行审核。
省招办或者是教育考试院,主要审核高校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行为。比如,高校在招生的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是否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情况进行招生。
如果高校在某个省份,没有经过省招办同意,随意调整招生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标准,随意降分录取,或者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某些考生。出现这种情况,省招办或者教育考试院要及时地向教育部报告。
省招办的工作人员,在拟录取名单核准之后,系统会生成录取考生名单的数据库,并且根据该数据库,打印成相应的录取考生名册,同时加盖,省招办的录取专用章。
打印的纸质录取名单,一部分予以备案,另外一部分会邮寄给对应的高校。
高校在收到省招办邮寄的考生录取名册之后,要根据录取名册来填写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要经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的印章。【高考录取工作实行的是“校长责任制”】
也就是说,虽然志愿填报,招办投档以及院校录取,等过程的数据,都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发送的,但较终的录取结果需要要形成纸质文件,并且相应的纸质文件,要备案留存,以备后续核查。
正是因为现在的高考录取,主要工作是由学校负责实施的,所以在高考录取的过程中较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就是高校。
之前,有个别民办本科院校都曾出现过违规招生行为。比较典型的做法就是,预留一部分招生计划,招收“高价低分”考生。
省招办对于高校的监督,除了要求高校,需要以经过省招办核准的考生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之外,并且高校要调取考生的档案,要以录取通知书为依据。
大部分省份都规定,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之后,要带上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考生所在地的招办,领取考生的档案。并且在开学报道时,把档案交给对应的高校。
考生在领取档案时,招办的工作人员,要对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真伪进行审核,如果是没有经过省招办审核通过,而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招办的工作人员不得将档案交给考生本人。
另外,新生入学之后,需要把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并交给学校。录取通知书是要和考生的档案放在一起的,作为存档的依据。
所以,录取通知书不仅是录取结果的证明,而且也是教育管理部门,监督高校招生的主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