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等特殊招生方式、招生详情汇总!
自主招生 来源:网络 编辑:小新 2017-11-30 10:58:31

  华东理工大学是一所比较好的学校,这个了解过的学生也是清楚的,学校每年也是会有关于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励志计划等的各种特殊的招生。那么2018年的招生安排是怎样的呢?由于2018年学校的招生简章也并没有下发,所以伊顿教育自主招生为大家做了简单的汇总关于2017年学校的各种特殊招生的招生方式与详情,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等特殊招生方式、招生详情汇总!
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等特殊招生方式、招生详情汇总!

  自主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理科高中毕业生(其中,上海市和省不区分文理科),在高中阶段表现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中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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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2016年上海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化工杯竞赛”)中获一等奖的考生。

  3. 在部分省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及要求详见附件1)。

  4. 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与

  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208人以内。自主招生的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化学类、文商大类

  三、录取政策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其中,省自主招生入选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及以上。

  免笔试直接进入综合面试并入选我校自主招生名单的考生,录取政策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简称“一本线”。其中,上海市的录取控制线替换为“自主招生参考控制线”;省的录取控制线替换为“第一段分数线”;对于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执行。下同),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则予以录取。考生入选根据志愿及面试成绩确定。

  参加基础文化测试并进入综合面试后入选我校自主招生名单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公示的条件(各省份具体分值的标准请详见附件2),如果我校能满足考生志愿,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如未能满足考生志愿,且考生不服从志愿调剂,则予以退档。

  具体安排如下:考生高考志愿需要属于在自主招生入选公示的“可报考大类”内的(其中,关于上海市和省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详见附件4、附件5。)。考生应填满所在省规定可填的志愿数且不能重复(重复填写的志愿只计算前1个,后面重复的视为空白)。具体按以下方式录取:

  (1)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名(指自主招生入选并投档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内的考生满足第一志愿;

  (2)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满足第一或第二志愿(若第二个志愿为空白,则由学校统一安排);

  (3)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学校参考其所填报的志愿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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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综合评价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创新潜质突出的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及

  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组”及科目要求等信息详见附表,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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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励志计划

  一、招生对象

  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的农村学生,优先倾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较低省份的农村地区。

  我校拟在以下省份实施励志计划招生: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安徽省、陕西省以及河北省等6个省。这6个省内具体符合条件的县市以各省确定并公布的实施区域为准。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地须在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及当地高中连续3年并实际就读,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资格应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要求。

  申请对象为道德品质良好,励志成才,符合华东理工大学的培养理念;高中阶段在各类省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招生计划人数不少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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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录取政策

  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录取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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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分享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有分享保送资格的学生。

  教育部批准具有分享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包括: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陕西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及计划

  招生:英语、德语、日语。

  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及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录取及政策

  我校将依据考生文化测试和面试考核的情况,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情况和获奖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定保送生预录取名单,并满足其志愿。

  我校将保送生预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由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上审核确认后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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