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舞蹈类本科(省内外)招生简章详情分享!
艺考资讯 来源:网络 编辑:小新 2018-02-05 11:44:30

  新疆师范大学发布了2018年的音乐类 、舞蹈类的招生简章,对于2018年想要报考音乐类、舞蹈类的学生可以详细的了解一下,根据学校对于的要求以及报名、考试的详细内容,学生们们可以详细的了解一下,根据学校的招生的详细内容去报考,将更有帮助学生抓住此次的机会,那么想要报考的学生们可以抓紧机会了。

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舞蹈类本科招生简章详情分享!

  一、招收

招生类别

学制

科类

考试形式及内容

音乐学

民语言

预一本四

文理

兼招

主: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面试,100分,占总分60%。

副: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面试, 100分,占20%。

基本乐理:笔试,100分,占总分5%。

视唱、练耳:面试,100分,占总分10%。

舞蹈:面试,100分,占总分5%。

★注:主、副不能相同;初、复试曲目不能相同,声乐唱法不限。

双语班

本科四年

汉语言

本科四年

民考汉

本科四年

音乐表演

汉语言

本科四年

文理

兼招

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三首作品):面试,100分,占85%。

基本乐理:笔试,100分,占5%。

视唱、练耳:面试,100分,占10%。

★注:考试暂为一试,要求主曲目不能少于三首。

民考汉

本科四年

舞蹈学

民语言

预一本四

文理

兼招

基本功:100分,占40%。

舞蹈技术技巧:100分,占20%。

舞蹈即兴与模仿:100分,占10%。

舞蹈剧目:100分,占30%。

★注:舞蹈音乐自备:Mp3格式,优盘或CD。

双语班

本科四年

汉语言

本科四年

民考汉

本科四年

  注: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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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考试日期

地州、市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

3月8日-9日

3月10日

喀 什

喀什大学

3月15日-16日

3月17日

  三、报名须知

  1.凡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取得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舞蹈方向除外),方可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2.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报名后不得更改。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未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各考点交准考证并领取复试考试费。

  四、学费

  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舞蹈类本科学费为每年6000元。

  2.奖学金及助学设置:学校设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1.我校于5月下旬在学校网站公布本年度各考生成绩,考生如需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并打印,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2.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类校考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校音乐志愿。

  3.录取原则: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音乐学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自治区同批次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的前提下,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照(7∶3)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即综合分=校考成绩×0.7+高考文化课总分×0.3),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校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和舞蹈学按照“高考文化总分达到自治区同批次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的前提下,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再按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往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六 、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3.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332864(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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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舞蹈类(省外)招生简章发布!

  一、招收及学制:

招收

学制

招生计划

招生地区

考试科目

音乐学

(师范类)

本科四年

172

山东、河北、湖南、甘肃、贵州

① 主: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面试,100分,占总分90%。

② 视唱、练耳:面试,100分,占总分10%。

注:主需要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声乐唱法不限。

音乐表演

(非师范)

本科四年

33

山东、河北、湖南、甘肃、贵州

① 主: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面试,100分,占总分90%。

② 视唱、练耳:面试,100分,占总分10%。

注:主需要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声乐唱法不限。

舞蹈学

本科四年

50

山东、河北、湖南、甘肃、山西

① 基本功:100分,占40%。

② 舞蹈技术技巧:100分,占20%。

③ 舞蹈剧目:100分,占40%。

★注:舞蹈音乐自备:Mp3格式,优盘或CD。

  注: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须知

  1.符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音乐类、舞蹈类报考及录取要求。

  3.考生报考我校可以兼报,报名后不得更改。

  三、学费

  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本科学费为每年6000元。

  2.奖学金及助学设置:学校设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1.考生需要参加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2.我校于5月上旬在学校网站公布本年度各地区、各考生成绩,考生如需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并打印,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3.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类校考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方可填报我校音乐类志愿。

  4.录取原则: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音乐学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的前提下,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照(7∶3)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即综合分=校考成绩×0.7+高考文化课总分×0.3),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校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和舞蹈学按照“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政策性降分)的前提下,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再按校考成绩排序从高往低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英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五 、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3.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复查测试,复查测试认定为水平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332864(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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