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美术类招生简章发布,招生详情分享!
艺考资讯 来源:网络 编辑:小新 2018-01-17 09:47:55

  中国人民大学发布了2018年的美术类的招生简章,在简章中就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以及招生详情安排,学生报考须知等等的情况进行相关的汇总,学生们想要报考这所学校的话可以根据简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做好自己的安排。那么详细的简章内容,学生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尤其是想要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美术的学生。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美术类招生简章发布,招生详情分享!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美术类招生简章发布,招生详情分享!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艺术类(美术)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集美术和音乐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2018年,艺术类(美术)本科生招生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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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与计划

  1.绘画

(区、市)

北京

广东

河北

陕西

湖南

辽宁

计划数

6

1

6

2

2

1

1

(区、市)

内蒙古

山东

山西

       

计划数

1

4

1

       

  2.设计学类

(区、市)

北京

广东

河北

陕西

湖北

湖南

计划数

7

1

11

2

2

1

2

(区、市)

辽宁

内蒙古

山东

天津

新疆

重庆

计划数

1

4

1

7

1

1

1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

(区、市)

北京

福建

河北

湖北

辽宁

山东

计划数

2

1

1

1

1

1

3

  注: 1.以上各学制均为四年制;

  2.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须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的省(区、市)招文科,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区、市)文理兼收。各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的为准。

  二、基本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报属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且满足我校相应统考成绩要求;

  3.身心健康,非色盲。

  三、考试及成绩要求

  1.考试组织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2018年我校艺术类(美术)招生不再组织校考。我校绘画、设计学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三个招生的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素描、速写、色彩类)统考成绩。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统考。

  2.成绩要求

  绘画: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的85%;

  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的8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四、文化课考试及成绩要求

  1.考试组织

  考生文化课报名和考试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

  2.成绩要求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合并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其中,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高考总分的60%且不低于艺术类录取控制线。

  五、录取规则

  1.基本规则:考生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须符合各相关成绩要求(详见本简章三、四)。

  2.各招生具体原则:

  (1)绘画:按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统考成绩/统考)×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750。

  (2)设计学类:按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统考成绩/统考)×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3.对于绘画、设计学类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统考成绩高者;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有固定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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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学费标准

  根据关于艺术类收费标准的规定,2018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调整2018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七、入学及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艺术类本科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学习期间的学习用具、材料、外出写生等费用一律自理。

  九、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

  400-0123-517(阳光招生热线,负责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

  010—62515358、62515278(艺术学院,负责教学、学生管理及方面咨询)

  学校监察处:jijian@ruc.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本招生简章较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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