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详情分享!
艺考资讯 来源:网络 编辑:小新 2018-01-16 09:26:13

  首都师范大学发布了2018年的音乐类的招生简章,对学校的音乐类的招生详情进行了相关的汇总,学生们想要报考这所学校的话需要进行相关的了解,明确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以及招生的报名考试相关信息。学生们需要根据简章的情况去报考,同时做好相应的准备,根据学校的具体要求去进行报考。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首都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类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详情分享!

  一、招生计划

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
计划

招生地区

招生科类

学费

音乐学

四年制
本科

80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上海、、福建、江西、山东、陕西、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港澳台侨联合招生

在福建、陕西只招文科
其余省份文理兼招

8000元/学年(师范方向免收学费)

舞蹈学
(师范)

四年制
本科

40人

同上

免收学费

录音艺术

四年制
本科

15人

在福建、陕西只招理科
其余省份文理兼招

10000元/学年

  注:音乐学包含师范方向和非师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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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如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文件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师范类及方向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学习要求:音乐学师范方向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舞蹈学(师范)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无口吃,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培养基本要求。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1.音乐学和录音艺术

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
准考证时间

笔试时间

面试
现场确认时间

面试时间

音乐学
录音艺术

2018年1月16日
至2月4日

2月7日

2月23日9:00开始,具体见准考证

2月23日
13:30-17:00

2月24日上午开始

  (1)音乐学和录音艺术考点在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音乐学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一种面试考试方案,而且须本人在2月23日13:30-17:00到我校东一区教学楼C区一层C107进行面试确认(教学楼西门进入),同时安排具体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有名额限制,额满即止。

  (3)录音艺术考生须本人在2月23日13:30-17:00到我校东一区教学楼C区一层C109教室进行面试确认(教学楼西门进入),同时安排具体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有名额限制,额满即止。

  2.舞蹈学(师范)

名称

网上报名时间

开始打印
准考证时间

一试时间

二试时间

舞蹈学(师范)

2018年1月29日
至2月25日

2月28日

3月5日上午开始

另行通知

  (1)舞蹈学(师范)考点设在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京外不设考点。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舞蹈学(师范)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一试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有名额限制,额满即止。

  (3)舞蹈学(师范)一试结果发布时,同时公布二试现场交费时间和地点,交费时现场安排二试考试时段。各考试时段有名额限制,额满即止。

  四、报名办法

  1.报考音乐学、录音艺术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名费100元。报名期间每天0-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2.报考舞蹈学(师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交一试费,一试费100元。报名期间每天0-6点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二试收费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二试费80元。具体收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报名信息无误。交费成功后,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基本身份信息、等)不能修改。考生也不可取消报名,缺考考生费用不退。若网上交费不成功,则报名无效。

  4.音乐学、舞蹈学(师范)、录音艺术三个之间不能兼报。

  5.报名方式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详细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看我校招办网站(bkzs.cnu.edu.cn)发布的“2018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名系统分为手机APP和电脑“网页版”。

  (1)报名大致流程:考生在手机安装APP、实名注册、按系统要求填写基本身份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填报志愿信息并完成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不需要网上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电脑登陆网页版打印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直接参加考试。

  (2)不方便使用手机APP的考生也可使用电脑“网页版”报名。网页版不能上传照片,但不影响填报信息和网上交费。没有照片信息不能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交费成功后再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

  (3)不方便使用手机APP上传照片的考生须按下面要求参加现场照相:

  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印有身份证(正面)及省统考成绩单(成绩未公布的可使用统考准考证)的复印件1份(两项材料印在同一张A4纸上)到考点现场照相,完成后才能打印准考证。

  所报在考生所在省不涉及艺术类统考的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照相不接受纸质照片或电子照片。

  报考音乐学和录音艺术的考生现场照相时间为2月7日9:00至12:00;报考舞蹈学(师范)的考生现场照相时间为2月28日9:00至12:00。照相地点均为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一层多功能厅。

  (4)通过手机APP上传照片的考生不需要到现场照相。

  5.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版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既未通过APP上传照片,也未按时参加现场照相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6.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港、澳、台地区考生的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相关政策执行。

  8.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APP推送的消息。

  9.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证明代替。如果使用证明,要求证明上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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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

  1.音乐学

  (1)考试方案

  音乐学考试根据考试科目不同,共有9种方案。每种考试方案均包含笔试和面试。考生从9种方案中选择一种进行考试。

  选择1—3号考试方案的考生将获得1个“综合成绩”。选择4—9号考试方案的考生将获得1个单项成绩。其中单项成绩根据考试科目不同又细分为声乐、钢琴、民族器乐、西洋器乐、音乐创作、指挥6种。

  具体每种考试方案对应的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类别、分数比例构成如下:

考试
方案

考试内容

考试成绩

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数目

构成

音乐学

方案1

①音乐听记(18%)
②基本乐理(12%)

①钢琴演奏
②声乐演唱
③视唱1

1个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 70%

方案2

同上

①民族器乐演奏
②声乐演唱
③视唱1

同上

同上

方案3

同上

①西洋器乐演奏
②声乐演唱
③视唱1

同上

同上

方案4

同上

①声乐演唱
②视唱1

1个
单项成绩

单项成绩-声乐: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5

同上

①钢琴演奏
②视唱1

同上

单项成绩-钢琴: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6

同上

①民族器乐演奏
②视唱1

同上

单项成绩-民族器乐: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7

同上

①西洋器乐演奏
②视唱1

同上

单项成绩-西洋器乐:笔试30%+面试整体表现70%

方案8

①音乐听记(18%)
②基本乐理(12%)
③钢琴曲写作(20%)
④声乐曲写作(10%)
⑤和声基础(10%)

①音乐创作面试

②视唱2

同上

单项成绩-音乐创作:笔试70%+面试整体表现30%

方案9

①音乐听记(18%)
②基本乐理(12%)
③和声基础(10%)
④缩谱(10%)

①指挥面试

②视唱2

同上

单项成绩-指挥:笔试50%+面试整体表现50%

  考生的合格类别根据“综合成绩”或“单项成绩”,分为“综合合格”或“单项合格”。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统一填写“音乐学”,我校录取时再分为音乐学(师范)和音乐学。合格类别为“综合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师范)方向;合格类别为“单项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方向。

  (2)考试科目要求

  笔试类:

  ◆音乐听记:听记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旋律,各一条)。

  ◆基本乐理:包括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

  ◆钢琴曲写作:写作具有较完整结构的钢琴小品。

  ◆声乐曲写作:写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

  ◆和声基础:包括离调、近关系转调。

  ◆缩谱:报考乐队指挥方向的考生要求将16小节管弦乐队总谱缩写为钢琴谱;报考合唱指挥方向的考生要求将16小节混声四部合唱总谱缩写为钢琴谱。

  面试类:

  ◆视唱1: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各一条。

  ◆视唱2:两升两降调号及以内单声部旋律,共两条。

  ◆声乐演唱:歌曲两首,不含通俗唱法。要求背谱。考生不能自带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需伴奏,请于2月23日现场确认当天自愿提出申请,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

  ◆钢琴演奏:①基本练习:两升两降调号以内的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②练习曲一首;③从复调作品、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中任选一或二首作品。④以上三项要求背谱。

  ◆民族器乐演奏:乐曲两首。要求背谱。民族器乐要求为中国民族管弦乐队常设乐器,不允许使用伴奏。

  ◆西洋乐器演奏:乐曲两首。西洋器乐要求为西洋管弦乐队常设乐器和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伴奏。

  ◆音乐创作面试:①钢琴或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②民歌或戏曲演唱;③即兴演奏。不允许使用伴奏。

  ◆指挥面试

  音乐技能:乐队指挥要求钢琴演奏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演奏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合唱指挥要求钢琴演奏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项,外加声乐演唱一项,均演奏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指挥技能:①指挥一首合唱作品或乐队作品;②考试现场,用双钢琴代替合唱队或乐队(可自带伴奏);③考生须提前准备三份面试使用的合唱伴奏谱或乐队作品钢琴缩谱。

  2.录音艺术

  成绩较终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按100分计)

  ◆音乐听记(占18%):音程(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单声部旋律(无升降号及一升或一降调号,各一条)。

  ◆基本乐理(占12%):记谱法、节拍节奏、音程、和弦、调式调性、音乐记号等。

  ◆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与音乐录音作品分析(占70%):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与音乐创作、表演和音乐录音、扩音相关的中学数学、物理及电学基本知识;音乐录音作品分析涉及音色、风格、体裁等方面的音乐听辨,以及围绕音响处理方法和音响作品的理解与辨析。

  (2)面试(按100分计)

  ◆音乐表演综合技能(占75%):①视唱;无升降号与一升或一降调号的单声部旋律,各一条。②器乐(含钢琴):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③声乐: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第①项内容考试;②③两项任选一项进行考试。考生不能自带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需伴奏,请于2月23日现场确认当天自愿提出申请,考务组统一安排,不收取费用,考生需自备谱例(五线谱原谱)。

  ◆基础与基本素质(占25%):考官与考生之间的问答与交流。

  3、舞蹈学(师范)

  一试通过者进入二试,二试成绩为较终成绩(100分)。

  一试:(按100分计)

  ◆舞蹈基本功及个人条件测试(占30%);

  ◆舞蹈表现力测试(占70%):3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不允许穿演出服及化妆。

  二试:(按100分计)

  ◆技巧组合(20%)

  ◆即兴:音乐即兴(占20%);

  ◆舞蹈表现力测试(占60%):3分钟以内剧目(或组合)表现。允许穿演出服及化淡妆。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艺术类校考,凡涉及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的,考生需要参加统考并成绩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录取。我校艺术类在各省是否涉及艺术类统考,以及各与统考的对应关系,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艺术类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准。

  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8年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合格情况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4.我校音乐学院音乐学和舞蹈学(师范)在福建、陕西两省只招收文科生,录音艺术在此两省只招收理科生;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

  5.音乐学考试“综合合格”和“单项合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统一填写“音乐学”,录取时由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合格类别录入音乐学(师范)或音乐学。取得“综合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师范)方向;取得“单项合格”的考生进入音乐学方向。

  6.录取时,学校考察考生文化课、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等情况,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音乐学院的考生。报考我校多个艺术类的,采用志愿优先方式确定。因考生填报志愿与校考合格信息不符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各录取排序规则如下:

  (1)音乐学:在涉及的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2倍(四舍五入,取整)的前提下,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2)舞蹈学(师范):在涉及的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2倍(四舍五入,取整)的前提下,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3)录音艺术:在涉及的省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试成绩(按考生所在考区文化课折合后再计算)占50%,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5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课成绩×高考÷100×50%+文化课成绩×50%),按综合分从到低分以及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8.海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采用标准分进行录取。

  9.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说明

  1.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成绩在2017年4月13日以后发布,具体发布方式请关注招办网站公告。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3.毕业生就业执行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执行,同时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音乐学院)/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

  新浪微博:weibo.cn/shoushida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特8外、运通103、701路、323路、运通201、73路、27路、693路、645路、86路、77路、374路、653路、967路、437路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地址及乘车路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

  地铁:9号线白堆子站,A口出站

  公交:乘坐61,92路公交车在“首体南路南口”下车;乘坐121路,56路,10路,61路,运通106路,公交4号线等公交车在“白堆子口东”下车;乘坐612路,92路,公交4号线在“白堆子口西”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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