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2019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一学期学费一览表,高中一学期学费是多少?
教育新闻 来源:网络 编辑:小兰 2019-09-03 17:06:15

  咸阳市2019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一学期学费一览表,高中一学期学费是多少?上学除了要担心孩子的学习成绩之外,家长还比较担心的就是孩子学校的学费。虽然说九年义务教育是不用掏钱的,但是也仅限于公办学校,并且学生吃住等等也是都要花钱的。如果家长想要把孩子送进到好一点的私立学校里面,那么学费肯定是一大笔的支出。以下就是伊顿教育获取到较新的关于咸阳市春季学期各个阶段学校的学费标准,仅供大家参考。

咸阳市2019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一学期学费一览表,高中一学期学费是多少?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依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陕西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的通告》(陕发改物价〔2019〕926号)精神,现将今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咸阳市2019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一览表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1、小学、初中

 

 

 

 

农  村

学  校

(1)代收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初中毕业考试报名考务费

元/人次

40

(2)服务性收费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

伙食费

 

按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城  市

学  校

(1)代收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国务院国发〔2015〕67号。

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初中毕业考试报名考务费

元/人次

40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城 市

学 校

(2)服务性收费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0〕4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咸价费发〔2010〕10号。

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① 住宿费

带暖气及独立卫生间的学生公寓,按不高于330元/生·学期收取住宿费;带暖气的学生公寓不高于280元/生·学期收取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不高于230元/生·学期收取住宿费。

该收费为较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按管理权限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② 伙食费

 

按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2、普通高中

 

(1)事业性收费

①学费

元/生学期

免收

陕政发〔2016〕28号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城市普通高中350,农村普通高中200的标准免收学费。

②住宿费

元/生学期

按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2)代收费

 

①课本费

 

按政府定价收取

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陕价服发〔2016〕125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②学生健康体检费

元/生年

高一新生25,其他年级学生20。

省教育厅、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陕教体〔2009〕3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

元/生次

110

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服函〔2018〕164号

(3)服务性收费

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伙食费  

 

按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3、职业高中

 
 

(1)事业性收费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①学  费

元/生学期

文科700

理科900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陕财办教〔2013〕1号文件规定,正式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学生除外)。

  ②住宿费

元/生学期

按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2)代收费

 

同普通高中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3)服务性收费

   

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

元/生学期

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由各地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省物价局、教育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陕价行发〔2005〕148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2〕60号,

陕价行发〔2014〕67号,

国务院

国发〔2015〕67号

省政府

陕政发〔2016〕28号,

陕政发〔2018〕2号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高出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性质

项目

类  别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学前教育(非免费段)

公办

保教费

省级示范园

/人·月

240

市级示范园(一类)

/人·月

170

县级示范园(二类)

/人·月

140

其他类幼儿园

/人·月

90

民办

保教费、住宿费

按照幼儿园报送当地价格、教育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对公办幼儿园收费的几点说明:

1各幼儿园在保教费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2.幼儿园对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其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3.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餐点)1项;可收取的代收费包括体检费、保险费2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其中伙食费(含餐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保本原则核定。

4.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收取书本费等其他费用。

  1、收费政策咨询

  029-33328269(市教育局监察室)

  029-33210299(市物价局收费科)

  2、规范办学行为

  029-33328102 (市教育局基教科)

  3、价格举报电话: 12358

  以上就是伊顿教育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咸阳市2019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一学期学费一览表,高中一学期学费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了幼儿园,中小学各个阶段的学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家长,相信大家看完之后也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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